会员须知
一
会员组成
本协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名誉会员组成。
二
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凡具有法人资格,承认本会章程,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经营,从事珠宝玉石首饰加工、商贸、检测鉴定、教育、科技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可申请入会;
(二)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从事珠宝玉石首饰加工、商贸、收藏、检测鉴定、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个人;
(三)名誉会员:凡对本协会有重要贡献,有声誉的国内外单位、专家、学者,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或名誉单位会员称号。
三
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
由协会会员部颁发会员证。
四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按优惠条件,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信息服务;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关于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在入会后一年内仍未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地质大厦802室
邮编:210018
电话:025-51816550
联系人:李睿珏
网络服务:江苏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网
E—mail:jszbys@163.com